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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黄牛”18个月四婚四离

来源:编辑整理 时间:2022-05-11 01:41 阅读

  “结婚黄牛”18个月四婚四离?被告丁某在2017年10月至2019年4月期间,曾先后与包括原告在内的共计四位女性办理了结婚、离婚登记手续,四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2至7天不等。仅是将结婚登记作为帮助对方取得购房资格的方式,在取得购房证明后,遂办理离婚。,建议将原被告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关于“结婚黄牛”18个月四婚四离的问题,下面达达搜小编带你了解一下:

“结婚黄牛”18个月四婚四离

  如今很多地区出台买房限购的政策,如果不满足条件的是不能买房的,所以有人打起假结婚再离婚的手段。

  近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建议南京市秦淮区民政局将一起骗婚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结婚黄牛”18个月四婚四离,后果非常严重,一起去看看吧。

  原告王某(女)与案外人李某(男)于2002年3月24日登记结婚,于2020年5月14日经福建省F市某区人民法院调解离婚。

  原告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获得南京购房资格,谎称自己未婚,与被告丁某登记结婚后离婚。

  被告丁某在2017年10月至2019年4月期间,曾先后与包括原告在内的共计四位女性办理了结婚、离婚登记手续,四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2至7天不等。

  仅是将结婚登记作为帮助对方取得购房资格的方式,在取得购房证明后,遂办理离婚。

  由于原告的行为构成重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秦淮法院依法判决原告王某与被告丁某于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3日期间的婚姻无效。

  秦淮法院依法向南京市秦淮区民政局及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将原被告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并就规范婚姻登记及购房证明开具、管理工作,提出司法建议。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提醒,婚姻是庄严的法律承诺,绝非儿戏!一切不诚信的行为,一切通过“钻政策空子”实现自身不当目的的行为都将付出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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