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上山挖笋遇野生兰花挖几株带回家种?崔女士在山场发现了野生兰花,,擅自用随身携带的锄头采挖野生兰花11株,并带回家用3个花盆栽种。,采挖的三盆兰花为春兰,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崔女士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挖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野生春兰,,泾县法院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崔女士管制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没收扣押在案的野生春兰11株。。关于女子上山挖笋遇野生兰花挖几株带回家种的问题,下面达达搜小编带你了解一下:
女子上山挖笋遇野生兰花挖几株带回家种
一直以来,兰花深受大家青睐,是高洁典雅的象征。
而且,喜欢兰花的人,都会上山挖野生兰花,栽种在自家的院。
不过,有一名女子女子上山挖笋遇野生兰花,挖几株带回家种,被判刑5个月罚款千元,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女子怎么也没有想到,挖几株野生兰花,回自家的院子栽种,却被判刑了。
据媒体报道我,2021年12月2日中午,崔女士同李某、张某一行前往泾县汀溪乡某山场采挖冬笋。
在采挖过程中,崔女士在山场发现了野生兰花,在未办理采集证的情况下,擅自用随身携带的锄头采挖野生兰花11株,并带回家用3个花盆栽种。
经鉴定,崔女士采挖的三盆兰花为春兰,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对此,法院认为,崔女士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挖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野生春兰,其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鉴于被告人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且尚未造成春兰损毁,决定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泾县法院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崔女士管制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没收扣押在案的野生春兰11株。
原来挖野生兰花也是犯罪的,大家可要注意了!
据了解,全国各地有不少人因挖野生兰花,被刑事处理了。
在这里提醒大家,野生兰花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行列了,在野外、山上遇到自己不认识的兰花,千万不要随意采挖,以防触犯法律底线。
分享或转载请并注明出处:https://news.teshi168.com/hot/24473.html
本信息由特视加盟发布,不代表特视加盟立场和观点,如标记有误或侵犯礼仪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