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被告人死刑?被告人洪峤涉嫌故意杀人而被判死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胜、陈寿萍要求严惩被告人、自愿放弃赔偿,指使张晨光、曹泽青将被害人杀害并掩埋,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关于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被告人死刑的问题,下面特视热点小编带你了解一下:
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被告人死刑
备受关注的“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迎来最新进展,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7月7日宣判,被告人洪峤涉嫌故意杀人而被判死刑。
两位帮凶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受害者家属透露,洪峤家属曾多次致电,愿意赔钱,希望男方出具谅解书,受害者家属拒绝。
法院表示,在案件审理期间,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胜、陈寿萍要求严惩被告人、自愿放弃赔偿,向法院申请撤回附带民事起诉,法院裁定予以准许。
法院认为,被告人洪峤因与被害人恋爱纠纷,精心策划犯罪,指使张晨光、曹泽青将被害人杀害并掩埋,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
且认罪态度极差,所以理应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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