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唐山打人案陈某志等7人被起诉?近日,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关于官方:唐山打人案陈某志等7人被起诉的问题,下面特视热点小编带你了解一下:
官方:唐山打人案陈某志等7人被起诉
震惊全国的“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传来最新消息。
据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消息,近日,唐山打人案陈某志等7人被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那陈某志将面临什么刑罚?下面,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
2022年8月11日,陈某志等涉嫌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案件由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终结,移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查明,2022年6月10日2时40分许,陈某志、马某齐、刘某1、陈某亮、李某1、沈某俊、李某瑞及刘某2、姜某萍(二人作不起诉处理)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吃饭时,陈某志对正在店内与同事李某、远某、刘某某用餐的王某某进行骚扰,遭到王某某的拒绝和斥责后,陈某志遂殴打王某某,王某某与李某对其进行反抗,后陈某志、马某齐、刘某1、陈某亮、李某1、沈某俊分别在烧烤店内、店外便道上、店旁小胡同内,共同对被害人王某某、李某、远某、刘某某持椅子、酒瓶击打或拳打脚踢。
案发后,4名被害人由120救护车送医,其中,李某、远某经医院检查无需留院治疗后自行离开;王某某、刘某某在普通病房住院接受治疗,于7月1日出院。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某某、刘某某构成轻伤二级,李某、远某构成轻微伤。
同时,经公安机关询问被害人、讯问犯罪嫌疑人,并综合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认定网传4名被害人在小胡同内遭性侵害、从楼上被扔下、被汽车碾压等均为虚假信息。
另经公安机关依法深入侦查,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12年以来,陈某志等长期纠集在一起,在唐山市等地涉嫌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抢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寻衅滋事等刑事犯罪11起,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行政违法4起,逐渐形成了以陈某志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组织。
该恶势力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某志等28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对陈某志等人依法提起公诉。
简历显示,陈某志全名为陈继志,1980年11月29日出生,河北唐山人,曾任唐山韵弘水产品养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唐山市异域风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股东。
关于陈继志的判决还有待法院进一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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