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起诉同居3年前女友返还40万?一审法院裁定其女友应退还张某20.48万元。张某女友不服,认为返还款项中的133000元属共同投资,应予扣除。二审法院认定张某女友上诉理由不成立,维持一审返还204800元的判决。。关于男子起诉同居3年前女友返还40万的问题,下面达达搜小编带你了解一下:
谈恋爱时如果双方有经济牵扯的话,一旦分手会很麻烦,容易引发纠纷,最近一名男子起诉同居3年前女友返还40万,双方为此闹上法庭。
近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2017年张某与女友同居,期间,张某多次向女友转账,截至2019年底,累计转账405271元。两人分手后,张某将女友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一审法院认为,1314、9999、6666、5211等特殊金额的转让属于赠与,不支持需要返还的转让。
一审法院裁定其女友应退还张某20.48万元。张某女友不服,认为返还款项中的133000元属共同投资,应予扣除。二审法院认定张某女友上诉理由不成立,维持一审返还204800元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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