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侵犯妻子闺蜜未遂获刑10个月?一审判决,洪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车辆没收,二审认定量刑适当,车辆予以发还。,洪某的车辆平时是用作家庭生活使用,偶然性的成为犯罪工具,非专门用于作案,不宜没收,没收也有违比例性原则。关于男子侵犯妻子闺蜜未遂获刑10个月的问题,下面达达搜小编带你了解一下:
强奸是特别严重的刑事案件,如果强奸未遂还会判刑吗?答案是肯定的!早贵州发生这样的事情,男子婚后看上妻子的闺蜜,其侵犯妻子闺蜜未遂获刑10个月,一审车辆被没收。
据法院公布案件细节,洪某和妻子赵某与被害人王某是朋友关系。某天,洪某约王某见面,二人见面后,洪某提出要和王某发生关系,但被王某拒绝。色迷心窍的洪某对王某上下其手,遭到王某的挣扎反抗。事后,王某报警,洪某自首被抓。
值得注意的是,洪某曾因猥亵他人被行政拘留过。一审判决,洪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车辆没收。洪某不服并且上诉,他认为车辆不应该被当做犯罪工具,二审认定量刑适当,车辆予以发还。
在这件事情上,唯一比较受争议的地方在于“车辆被没收”。专业人士表示,洪某的车辆平时是用作家庭生活使用,偶然性的成为犯罪工具,非专门用于作案,不宜没收,没收也有违比例性原则。二审法院判决车辆予以发还是正确的。
以上就是男子侵犯妻子闺蜜未遂获刑10个月的全文内容,更多的生活热点尽在首页哦~
分享或转载请并注明出处:https://news.teshi168.com/hot/8642.html
本信息由特视加盟发布,不代表特视加盟立场和观点,如标记有误或侵犯礼仪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