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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警方通报男子被泼油烧伤身亡 这种谋害的方式何其惨烈?

来源:达达搜小编-兰 时间:2022-05-13 08:23 阅读

关于哈尔滨警方通报男子被泼油烧伤身亡的最新热点信息内容如下:

哈尔滨警方通报男子被泼油烧伤身亡

  “执法局我有认识的人,打电话就能把你的洗车泵收走!”哈尔滨,网传一洗车摊男子被泼汽油烧死了,原来,该男子因洗车摆摊,与另一摊主“大河子”发生矛盾,终酿成悲剧。

  据家属称,死者名叫曹某,是一名本本分分的洗车摊摊主,近日,他花了2600块钱新买了一台刷车水泵,准备赚点小钱,可是,临近他的摊位身边还有一位号称“大河子”的摊主,每天盯着他的洗车摊位看。几天过后,“大河子”表示不干了,怒斥曹某不得在自己身边摆摊,并扬言称执法局认识人,可以分分钟收走曹某的洗车泵。

  曹某不以为意,因为现在是法治社会,认识谁都不管用!可是,当下午收摊时,几名身着制服的工作人员,前来将曹某价值2600元的刷车水泵收走。次日,曹某向“大河子”索要刷车水泵时,竟然被“大河子”及其同伴用绳子绑住,撒上汽油,最后被大火活活烧死。

  #头号周刊#

  丧心病狂,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有人打着认识执法局的人的口号,横行霸道,甚至想包片搞垄断,这跟“流氓”有什么区别?

  1. 泼汽油烧人是属于故意杀人的行为,如果曹某的家人所言属实,那么,这位叫“大河子”的摊主就应当按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首先,刑法对死刑的判决都比较慎重,就本案而言,泼汽油这一行为性质已经相当恶劣,不论从哪方面来讲,其都不符合减刑的标准。

  其次,在司法实践中,对长期横行霸道、作恶乡里的,如村霸、路霸杀人等,法院多以死刑执行。

  2.有网友质疑,上午说着执法局有认识的人,下午水泵就被执法人员收走了,这到底是人为还是巧合?

  公安机关应当就此展开侦查,如果真的是人为的话,纪委就需要介入,深挖一下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攻坚期,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将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与此同时,公民或者个人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名义捏造事实,对办案人员进行污告、陷害、打击报复的,也要受到法律处罚。

  最后,希望警方能够尽快查明真相,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以保一方群众安乐!

  #哈尔滨头条# 那么,你怎么看待此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哈尔滨警方通报男子被泼油烧伤身亡#

  #哈尔滨警方通报男子被泼油烧伤身亡# 民间有一句话叫,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我们能够因为洗车生意的争端,就几个人上前把对方按住,然后泼上汽油用打火机点燃呢?

  这种谋害的方式何其惨烈?何其恶毒?在极短的时间内导致对方死亡。而且死的非常惨烈。

  人的仇恨,报复,和恶意杀人之心,怎么能到了这么狠毒的程度呢?

  根据媒体上传播的,是王者妹妹的电话录音。死亡者眼珠子都烧没了,脚部都烧酥了。

  现在的人怎么能恶毒到这种程度啊?为了争抢一点儿洗车的生意,就下此毒手!

  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评论了,只能够引用民间常说的那句话: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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