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女子遛狗不牵绳与人发生争执的最新热点信息内容如下:
“见你一次打你一次”。这话听着很厉害哦!
四川成都女子在公共区域溜狗,路过一男子好心提醒要牵绳,女子不听,两人发生口角。
女子说,这路你家的么?狗子也没把你怎么样?
行人说,这不是我家的,是公共区域,你不牵绳有点不文明,请你遛狗牵绳。
其间狗子一直在路过行人脚边徘徊,男子提起脚来防御。
就这一动作,不得了。该女子大喊你把脚给我收起来,并大喊打人了。
路过的行人还在好生好气的说,我并没有打你的狗,我只是提起脚防御它,我都没有碰到它,你要把你的狗收拾好呀。
女子的声音叫来一群人过来,对其中一男子说,他打我的狗,喘狗子。
就出现了开头那一幕,你干嘛喘它,你凭什么喘它,它又没咬你,老子以后“见你一次弄你一次”。
网友看到纷纷评论
网友1说 :没看到打人呀,这是碰瓷吧!
网友2说 :狗子是无辜的,狗子还是要牵绳,不然出事了算谁的,很多新闻出现狗子咬人事件。
网友3说:狗没乱叫,人乱叫了。
好心提醒还惹来被人打,路过行人也是倒霉了,心里想着再也不管这种事了吧。
该女子的行为也是让人见识到了厉害!见识到了什么叫无中生有!
“小心点,我以后见你一次弄你一次!”四川成都,女子遛狗不牵绳与男子发生争执,反诬男子打人叫来男朋友,惹起更大的争端。#成都头条# #头号周刊# #成都女子遛狗不牵绳与人发生争执#
这女子也真能惹祸,明明自己不对,还反诬人家打人,并叫来三个男子,疑似对先前与女子发生争执的男子进行了攻击。并扬言要“见你一次弄你一次”,态度极其嚣张。这要是真的出了什么事,不是害了人家也害了自己吗?
《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二)为犬只佩戴标识牌;(三)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及其他行人;(四)对犬只粪便即时清除;(五)及时制止犬吠和犬只攻击行人的行为;(六)不得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征得驾驶员的同意。
男子见女子遛狗不牵绳,好心相劝,但女子非但不领情,反而无中生有,称自己受到了伤害,叫来3人“帮忙”。这就是要把事情闹大的节奏,后来也确如其所愿,不仅该男子受到了教训,而且我大成都也因此被送上热搜。
真是好事不出名,坏名传千里啊。不知道明天是否有消息会说,原来这个女子她本来就不是我们大成都的人,而是来自某某地方的某个乡村小镇,而他叫来帮忙的那几个人,也不过就是她从小一起长大的几个朋友。
但我想,这种消息不出来也好,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说不定明天,我大成都又是满满的正能量。
有关部门也应当查一下,这女子养的狗,办养犬证了吗?
至于被女子叫来的那3个男子,也应当好好地反思自己。不问青红皂白,就胡作非为一通,就不怕被治安拘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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