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吕梁通报“年轻女子被殴打”的最新热点信息内容如下:
“必须严惩!”山西吕梁,一名女子被人囚禁后,又被扒光并要求跪在地上。紧接着,她身边的一位红衣女子用手指了指这名女子,嘴里骂了一堆脏话,然后狠狠地抽了女子几个耳光。
而一位白衣女子蹲在这名女子的面前,在红衣女子打完后,也抽了女子几个耳光。红衣女子觉得打得不过瘾,又踹了女子几脚。
从视频来看,这红衣女子和白衣女子的行为令人发指。从二人熟练的行为来看,她们应该不只一次干过这样的事了,不知道曾有多少女性也遭过她们的毒手。
目前,警方通报称,该事件发生在今年1月份。涉案人员一共7人,其中6人已到案,还有一名仍在抓捕中。
1、有时候实在想不明白,同样身为女性,她们难道没有一点感同身受吗?怎么能做出如此恶劣的行径,而又如此坦然淡定呢?
目前,警方通报称尚有一名涉案人员没有被抓住,但我相信警方很快就会从这6名涉案人员口中得到线索,这伙人一个都不能放过。
2、从法律上来讲,这几名涉案人员将女子囚禁,并对其实施殴打行为,涉嫌非法拘禁罪。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而在非法拘禁过程中,又实施殴打、侮辱等行为的,应当从重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人认为非法拘禁要满24小时才构成犯罪。其实并非如此。
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拘禁24小时只是立案条件之一。如果在非法拘禁过程中,同时实施殴打、侮辱等行为的,警方也可以直接立案。
3、由于警方通报中并未显示她们的年龄,但从视频来看,她们像是一群未成年人。
如果她们都是未成年人的话,且未满16周岁的,可能不会受到刑事处罚。警方会通知她们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来认领,带回去后加以管教。
值得注意的是,16周岁以下会被判刑的罪名,一般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等罪名、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
如果她们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那应当负刑事责任,只不过根据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制度,会对她们从轻或减轻处罚。
4、最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事,在近几年发生了不少。我们认为出现这种现象,大多是因为缺乏父母的管教。但很多人说老师也有义务教育学生,毕竟有句话叫作:“教不严,师之惰”。
可是我们认为,老师毕竟只是传道受业解惑之人。而且一天24小时,除了睡觉外,未成年人和父母接触的时间更多,怎么能把教育子女之事全部推给老师呢?
大家可别忘了,还有一句话叫作:“子不教,父之过”。
山西吕梁,某出租房内,一名女子全身赤裸跪在地上,旁边站着两名短发女子,一边对其辱骂,一边抓住其头发不停扇耳光,甚至用脚多次踢踹女子。
期间,被殴打的女子没有反抗,偶尔抱住手臂,发出啜泣声。以外,房间内还传来另一名女子和一名男子的声音。
目前,当地警方表示,六名涉案人员乔某杰、高某、高某锋、李某盈、贺某倩、王某童已到案,剩余一人正在抓捕中,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很多人看到这样的视频都表示非常震惊,认为同为女性怎么能下得了这样的狠手呢?所以希望警方可以对嫌疑人严肃处理。
1、虽然媒体没有详细通报具体案情,但从案发时间及司法实践来看,发生这样的案件,不外乎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嫌疑人和受害人都是未成年人,无知无畏,双方因为男子的关系才大打出手,不过这种可能性不是很大。
第二、被打女子和房间中男子通奸,被男子妻子发现,后者带人捉奸,从而殴打女子,并进行拍摄不雅视频。由于被打女子本身有过错,一般也不选择报警,只是后期有人不慎将视频流露出来,从而被人曝光,实践者这种可能性很大。
2、根据上述分析,嫌疑人可能涉嫌哪些违法犯罪呢?
第一、虽然嫌疑人在出租屋内殴打受害者,但目的是出于捉奸,并没有非法拘禁的故意,所以不涉嫌非法拘禁罪;
第二、嫌疑人现场捉奸后,趁机对女子进行殴打并拍摄不雅视频,虽然只是出于报复心理,而不是寻求性刺激,但严重侵犯了女子的人格尊严,所以有可能涉嫌强制侮辱罪。
第三、殴打行为涉嫌殴打他人,如果被打女子伤情经过鉴定,达到轻伤以上,那么打人者则涉嫌故意伤害罪。
3、实践者,很多人现场捉奸后,由于不理智就会将对方暴打一顿,从而来发泄自己的不满。
实际上,这样的行为一时看起来很爽,但其实是违法犯罪行为,往往会让自己有理的事变成违法的事,从而后悔莫及。
那遇到这种情况,最理智的做法是什么呢?
最理智的做法就是固定好证据,如果不想和另一方继续生活,就去法院起诉离婚,不仅要求给对方少分财产外,还可以要求离婚赔偿。
当然,上述分析都是基于第二种情况的假设,事实到底如何,就静待官方通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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