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遇害女大学生父亲拒绝百万私了的最新热点信息内容如下:
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终于有了结局,主犯死刑,另外两个帮凶死缓。案情离奇又恶劣,凶手精心筹划了一个死亡之局,把女友千里迢迢骗到中缅边境,然后伙同帮凶杀害。
这一切,不过为了实现自己一直以来的“军事”幻梦,青春正好的女友成了他的试验品。
这件案子,被害人父母尤其值得尊敬,面对被告家庭提出的百万民事赔偿,他们没有半点犹豫和妥协,坚决放弃钱款,一心只要严惩凶手,以此告慰女儿亡灵。但还是很遗憾,遗憾刑法的天花板只是死刑。
另外,那些无良自媒体们能不能别铺天盖地的去贴被害人的照片了?
“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中,被害女大学生父母的做法值得借鉴。
一是有人曾经让他们接受对方拿钱了事,但他们坚决不同意,坚决要求严惩凶手,判处死刑。父母失去女儿,女儿又是那么的青春年华,并且前途无量,心里的那个悲痛可想而知。
好在他们没有被钱诱惑,坚持为女儿讨回公道,非常难得。遇到这种事,哪怕再穷,也千万不要答应私了。给的钱再多,也不答应。现在女儿没有了,犯罪份子拿两个臭钱就可以免除刑事处罚,划不来,必须给女儿讨回公道。
二是他们主动撤销民事赔偿部分,坚决要求判处罪犯死刑。关于这一点,他们做得非常的对。可见,他们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要求判处罪犯死刑,不给他们回旋的余地。
再说女儿都没有了,惨死了,父母要那个赔偿又干嘛,要是不能为女儿讨回公道,他们又于心何忍!
三是他们自始至终都懂得借助媒体的巨大监督力量,督促办案机关秉公执法、公平判决,非常好。特别是犯罪份子背后有强大保护伞的,这点尤其重要。
事实证明,缺乏第三方特别是媒体的监督,哪怕你再有理,也可能给你办成冤假错案,让你蒙受冤屈,欲哭无泪。以后凡是要和黑恶势力及他们的保护伞打交道,建议都要学会借助媒体的监督力量。这样,有人就不敢胆大妄为了!
四是要记得像他们那样,自己主动把判决结果向公众公布。这样是对大家长期支持的积极回应,如果遇到判决不公,还可以让大家评评理,或许才有翻案的机会。
判决很公平了,借助大家也是给办案机关和办案人员说声谢谢。
南京21岁女大学生遇害案一审宣判
主犯洪某一审被判死刑
李父拒绝洪家百万和解补偿
7月7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故意杀人,被告人洪峤、祁文强盗窃一案。
对洪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对张晨光、曹泽青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祁文强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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