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回应蒙牛被强制执行5元?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5元,执行法院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案由为劳动争议,张某因工致十级伤残,并申请劳动仲裁,最终法院裁定蒙牛集团赔偿张某伤残补助金、工资差额、加班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及经济补偿等共计约14.65万元。关于法院回应蒙牛被强制执行5元的问题,下面特视热点小编带你了解一下:
法院回应蒙牛被强制执行5元
内蒙古蒙牛乳业是一家非常出名的公司,旗下的蒙牛系列产品十分受消费都欢迎。
然而近日有消息称蒙牛被强制执行5元,消息引起了极大关注!针对此事,现在法院回应了,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下面来了解下。
根据了解,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5元,执行法院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案由为劳动争议。
其实是这样的,此前有位员工因工伤致残后申请仲裁,获赔14万余元,蒙牛承担案件受理费5元。
相关文书显示,张某因工致十级伤残,并申请劳动仲裁,最终法院裁定蒙牛集团赔偿张某伤残补助金、工资差额、加班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及经济补偿等共计约14.65万元。
然而蒙牛方面将赔偿款给了员工后,蒙牛承担案件受理费5元一直没有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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