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务院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最新热点信息内容如下:
不必再苦恼“不合理”的行政罚款[得意]这些经营中常见的行政处罚事项马上将被取消和调整[鼓掌]
“小题大做”是很多人对于轻微行政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印象。随着社会不断的进步与发展,一些“刻板”的处罚规定已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不仅不利于实现行政处罚教育违法行为人的立法目的,反而会加剧行政管理矛盾,适得其反。
好在国务院非常重视这一行政处罚问题,已对行政法规、规章中不合理的罚款事项进行清理,决定调整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24个罚款事项,取消涉及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领域的29个罚款事项,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其中取消10项“未按规定携带证件”类处罚事项可谓是最为体现行政法高效便民基本原则的。以往赶上行政执法人员的检查,第一件事就是得出示相关运营、资质等证件,没带就会被行政处罚。
可现在的行政管理方式今非昔比,已经全面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大部分行政机关颁发证件的相关信息已存储在信息系统中。只要被检查人员报一下自己的身份证号码,行政执法人员就可以通过执法设备对证件持有情况进行查验和监管。这使得要求行政相对人随身携带有关证件已失去必要性,更不值得专门针对“未按规定携带证件”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所以,此次国务院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是行政处罚领域的一大法治进步,对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作有着积极的指引作用。
行政罚款不能为了处罚而处罚,关键在于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才能实现让违法行为人信服处罚,自觉遵纪守法的行政管理目标。
您在生活中是否遭受过不合理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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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客带货合法了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第40.41.42.45及52.53项要求,网约车和驾驶员不具备资格,进行客货运输的不罚款了。
还有取消公安机关对无证回收工业废金属的罚款。等等。
国务院要求发文之日起60日内整改完成。
我认为这是对地方政府垄断出租车经营权的破局。为非营运车搭客带货合法化铺平道路。还有利于拓宽就业途径。你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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