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拍是一种什么职业的最新热点信息内容如下:
“网传莲花楼剧组打人,代拍被打鼻骨骨折”
一段《莲花楼》剧组拍摄现场的视频曝光,视频中,剧组工作人员和代拍发生肢体冲突,工作人员还有殴打代拍头部的动作。
因为工作人员动手,代拍者也马上挥拳头回击,但体型和力量悬殊太大,很快便被打到不敢还手。讽刺的是,其他工作人员还一直围着代拍者,叫嚣说是代拍先动手,但视频里清清楚楚记录的是黑衣男子先动手。
视频中,一名戴棒球帽穿黑衣的男子揪着一名比他矮小一点的男子,态度凶狠。戴棒球帽的男子边打边骂,数次打到对方的脑袋,矮小男子的鼻子部位有血迹出现。
《莲花楼》剧组就打人事件发布致歉声明,对此事造成的不良影响向各界朋友致歉。同时,声明中称,已将受伤者送医,并表示已第一时间对打人者、现场演员副导演助理朱某做出了开除处理。
据称涉事人员已经被警方带走处理,相关人员已到派出所配合调查。
@俊俏咖啡vF :什么是代拍?顾名思义,代替拍摄。有这样一群人,扛着长枪短炮到机场、片场、明星住宅周边拍摄明星的照片,再将这些照片出售给粉丝,根据照片是否独家以及清晰程度收取不同的费用。
有媒体曾披露,不少明星代拍者收入不菲,按照明星知名度、拍摄距离与清晰度等因素定价,他们拍摄的图片和视频能以数百元至数千元售出。
这类疯狂的“代拍”,不仅消解了待播影视剧的神秘感,也直接影响了演员们的工作状态。
那么这些代拍违法吗?
《民法典》明确公民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故代拍行为是明显不合适的。
代拍者固然不对,但打人者用粗暴的方式解决问题也是错误的,涉嫌扰乱治安或故意伤害,那么打人者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故意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鉴定达到轻伤的,打人者已经触犯我国刑法中故意伤害罪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代拍干扰不同剧组拍摄的情况屡有发生,但暴力对抗显然不可取。对于代拍屡禁不止、工作人员上演全武行的行为,你怎么看?
成毅和曾舜晞主演的电视剧《莲花楼》剧组工作人员打代拍,代拍被打了将近一分钟的时间,而且拳拳打头。
《莲花楼》剧组正拍戏,剧组工作人员驱赶代拍,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场务把人往城楼下推,经诊断代拍人员鼻骨骨折,剧组涉事人员被警方带走。
莲花楼剧组并不是第一次与代拍发生矛盾了,之前主演成毅就曾劝导公务人员与代拍的争执。代拍虽然可恶,但也不应该用这种暴力的手段。
随后《莲花楼》官博发布致歉声明,称:“剧拍摄期间多次被代拍黄牛泄露拍摄内容,剧组工作人员需要对现场情况进行管理。”
“打人者为演员副导演助理朱某,在对代拍进行多次劝阻后,代拍仍执意拍摄,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朱某没有控制住情绪打人。”
不过以后再也没有路透可以看了。
《莲花楼》剧组工作人员打人的事情持续发酵,看到有网友说代拍泄露物料,对剧组造成的影响很大。
那么我们从头捋一下,代拍是干什么的,他为什么要拍这种东西。
按照网友的说法,是有些粉丝追星,又无法到现场,中间商就到现场代替拍照,然后卖给粉丝,这就是代拍。
那么问题就很好解决了,粉丝不买图,代拍就没钱赚,那么就没理由去拍这些东西了啊,从根源上解决了这种行为,没人买,就没人花大精力去跟拍,没人去看这些照片,就没人会从事这个职业。
归根结底,还是明星的粉丝不行,花钱给自己偶像找事,我甚至觉得,剧组以后要少用流量明星,真的会省很多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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