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一公寓负责人侵吞防疫物资被查的最新热点信息内容如下:
倒卖捐赠抗疫物资的该怎样处罚?宝山区新江内燃机公寓负责人张某倒卖云南捐赠物资被宝山警方控制,对这种见利忘义、发国难财的人必须严惩!那么倒卖捐赠抗疫物资的该怎样处罚呢?
倒卖捐赠抗议物资,可能会遭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对于违法事实清楚但情节较轻,未达到犯罪追诉标准的,会给以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如果违法事实清楚,情节比较严重,达到了刑事追诉标准的,那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罚金、没收违法所得。那倒卖捐赠抗议物资可能会涉嫌哪些犯罪呢?
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主体身份、犯罪行为等分析,初步梳理,可能会涉嫌贪污罪、职务侵占罪、侵占罪、挪用特定款物罪。
1、贪污罪
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抗疫物资牟利的,可能会构成贪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论。
2、职务侵占罪
如果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务牟利的,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3、侵占罪
如果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则涉嫌构成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4、挪用特定款物罪
而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可能涉嫌挪用特定款物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那么,张某的行为可能会受到什么处罚呢?由于目前披露信息有限,其主体身份、违法事实及情节等都不是很清楚,故无法给出判断,但如果其违法情况属实的话,给予行政拘留、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是最起码的。您认为他应该受到什么处罚,欢迎讨论。 云南捐给上海的物资被倒卖?最新处理结果来了
2022-04-27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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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下午,上海市宝山区纪委监委发布消息:上海新江内燃机厂公寓负责人张喜生侵吞政府防疫保障物资,目前正接受宝山区监委监察调查。
24日,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举报,云南捐赠宝山区的物资被售卖至静安区临汾路一小区,居委已报警。
25日凌晨,宝山区政府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称,接到有关舆情后,张庙街道协同区公安、纪检等部门立即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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