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妻子在丈夫车上装定位器被判赔两千的最新热点信息内容如下:
这还是夫妻吗!刘先生与路女士是夫妻关系,因路女士私自在刘先生的雪佛兰轿车排气管处安装了定位器,丈夫一怒之下把妻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路女士在其丈夫刘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安装定位器侵犯了刘先生的隐私权,判决路女士赔偿丈夫刘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对于这样的判决,刘先生认为不止对他的精神造成损害,还对他的健康权、个人信息权、财产权等造成了伤害,认为2000元赔偿太少。
路女士对法院的一审判决非常不满意,认为安装定位器就是想知道丈夫在什么地方?去了哪里?没有什么别的意思,更谈不上侵犯了他的健康权。路女士不服,提出了上诉。
二审开庭,维持一审判决,最终法院判决路女士赔偿其丈夫刘先生精神损失费共计2000元。
有网友说,这还是两口子吗,没有一点的夫妻感情了,这样过的也太累了吧,实在不行就离了吧。
也有的网友说,一家人有100个心眼,这样过的还有什么劲啊,遇到事说开就行了,又不是多大的是,至于闹到法庭上吗?!
不得不说,这两口子各有各的心思,谁都不信任谁,妻子想监控丈夫,丈夫又不想让妻子自己的位置,认为这侵犯了自己的隐私。过日子免不了有隔阂,说开了也就没事了,这又不是什么大事,至于上法庭吗!
左手换右手?!
近日,北京海淀区宣判一例案件引关注,妻子在丈夫车上安装定位器 ,被判侵犯隐私,赔2000元抚慰金,后经法院二审后维持原判。
夫妻间相处更多的是需要忠诚、信任、支持、理解,像这位妻子由于不信任丈夫,想掌握丈夫的行踪及动向,采取了非正当手段,从法律角度分析,确实侵犯了丈夫的隐私权。
可法院判处2000元抚慰金,就让人有点摸不着头脑了,从法律角度而言,夫妻双方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财产及收入均为共同财产,这与左手换右手有什么区别?
怎么总有种感觉这样的判罚有点教条主义,隔靴搔痒,治标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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