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3人火锅店消费千元陆续离开逃单的最新热点信息内容如下:
“13人吃了1000多,先后都跑了!”,重庆,某火锅店,来了13名顾客,在包间消费1000多。万万没想到,吃完后,13人陆续离开,剩下两个去结账,但称还有酒水没打开,趁收银员去清点酒水时也迅速溜走了!收银员从包间出来,这些人早已无影无踪了。
太恶劣了!为了1000多块钱,真是脸都不要了!疫情之下,餐饮店本就不易,这么做实在是太缺德了!对于火锅店老板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老板也要付房租、水电气、食材费、人工费。这些人这么做,真的心安理得吗?
对于收银的服务眼而言,也是一场灾难。每天辛苦上班,搞不好这单还得扣工资。
那么,这些逃单的人的行为该如何评价呢?
逃单显然是侵犯经营者财产权利的行为,轻则违法,重则涉嫌构成犯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般情况下,逃单会被认定为诈骗,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财产。如果达到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1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这样算下来,平均每个人还不到100块钱,即使所有的人AA制也不至于这样逃单,实在是太丢人啊!看来这是这些人故意策划好的占便宜行为,整个行动都有预先分工和提前的预案。如果是这些人因为疫情等各种各样的原因挣不到钱,甚至生活遇到了困难吃不上饭,即使他们给老板饭前提前明说一下,直接要饭也比这样强啊!而且,如果这些人真的没钱,那为什么还这样放开吃呢?这是有录像的,如果不打码公开放出来,肯定有熟悉他们的人能认出来跑不掉的。况且还有人脸识别技术,公安一查就知道是谁,很容易破案的。
具体到本案,因为逃单金额尚未达到3000元,尚不构成诈骗罪。但是这些人都会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我们宁愿相信前面走的11个人不是故意逃单的,也宁愿相信这是一场恶作剧。希望这13个人看到视频后,能够主动支付餐费并赔礼道歉。
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要以为1000块钱的饭钱,涉及不到犯罪。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可以一时侥幸,但终究逃不过恢恢天网。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劳动,靠自己的双手挣钱,才能花得舒心,才能拥有在社会立足的底气。
对此,您认为该如何处罚这13个人呢?欢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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