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女子影院遭男童家长踢伤 涉事者被拘的最新热点信息内容如下:
首先要强调的是,孩子的父亲说法不对,依法该受到什么惩罚就受到什么惩罚;其次要说的是,一定要实事求是进行处理,不能掺杂着太多臆想和主观的因素。
不知道这个女生在制止孩子踢椅子的时候,说了什么激怒了孩子的家长,也不知道孩子家长踢椅子的行为与这位女士受伤有什么必要的关联。如果真的是因为踢椅子造成了女子受伤,不知是不是受的内伤,还是延迟受伤?
冲突之后女子换了一个地方继续看电影,而且电影散场后还和一家人吵架,这时候都没有伤;回到自己家里呆了很长时间后,这时候才感到受伤,过了三天去医院看,才查出来疑似脑震荡。
看来这个男孩的父亲是武林高手,内力非常雄厚,可以伤人于无形。如果这个女子真的受伤了,可能需要证明的是,和孩子父亲踢椅背有必然的关系,而不是其他原因受伤。另外,男孩也需要去医院检查,看看有没有因为女士的动作或者语言对孩子造成了心理伤害,会不会造成心理阴影,虽然暂时没有发作,但可能像女士一样过一段时间再发作。
其实很多事情,没有必要那么顶着来,女士一直强调自己“未婚无孩”,从这话可以可以看出她的平时观点和对婚姻孩子的态度。遇到这样的熊孩子,电影院里又有很多空位,正常人一般会换个地方继续看电影,而不会选择和别人冲突找别扭。小事情弄成了大冲突,不管怎么样自己的心情和身体都受到了伤害,何必呢?有时候用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也不是一个很理想的选择。
“女子电影院看电影,却被男童家长踢伤脑震荡!”近日,上海一女子在电影院看电影时,后排座椅的孩童多次踢其椅子,她制止无果后,孩童父亲用力踹座椅靠背,致女子当场“眼冒金星”,而且回家后竟然出现暂时性昏迷。
于是,该女子立刻去医院检查。
经医院检查,竟然有轻微脑震荡!
孩子的身上永远有父母的影子,孩子的行为映射出父母的作为。
观影女子在影院制止后面闹腾的熊孩子,家长不教育孩子,反而去打别人。
事后孩子父母拒不认错,还出口伤人,真让人无语!
古人有句话说得没错:养不教,父之过。
今天大人不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明天社会连娃带大人会一起教育的。
熊孩子不严家管教,长大后害人害己。
对于此事,上海松江区泗泾派出所值班民警表示,现已出警并对此事进行调查!
那么,打人的家长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呢?
打人造成当事人脑震荡的,要进行伤情的鉴定才能确定如何量刑。
造成轻伤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平日,我们在高铁上、电影院、公交车上都遇到过这种情况,不光是孩子,也有个别成年人也是不讲道理。
所以,我希望警方既然已经介入调查,就要依法秉公处理,还受害者一个公道,给施暴者一个教训。
否则,该家长可能很难认识到自身行为多么恶劣,还觉得自己只是“护犊子”而已!
如果对法律缺乏敬畏,对他人缺乏共情,以后不讲理的家长或许还会对别人变本加厉,终将酿成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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